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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複查換證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0/7
發文日期:2016/10/7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50092610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複查換證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業105年09月27日土木包工業複查申請書暨經濟部100年12月06日經授中字第10032849020號函辦理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春吉工程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土Q字第Q90319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張淑美(身分證統一編號:J2204*****)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鎮南里九如街22號1樓。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3,000,000元整。
三、100年12月15日本府核發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土Q字第Q90319-000號繳回歸檔。
四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貴業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證冊申領手續。
五、本函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春吉工程有限公司
副本: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、雲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